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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锦辉:敢于坚持原则的“反腐精兵”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:2017年11月28日

  

  李锦辉,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,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。

 

  他今年44岁,已在执纪审查一线持续奋战16年;他参与查处了60多起案件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;他先后被评为市劳动模范、省先进工作者、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。他,就是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锦辉。

  “从成为纪检干部那一天起,我就对自己说,一定要坚持原则,做维护纪律的忠诚卫士。”李锦辉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

  2011年,调查安源廉租房项目串通投标问题初期,有好心人提醒该案涉黑深,李锦辉未予理会。他坚持秉公执纪,最终给予20多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,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该案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十大案件之一被通报全国。

  “李锦辉既是优秀的战斗员,又是出色的指挥员。”熟悉他的人都这么评价。16年执纪审查的磨炼,让他成为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“反腐精兵”。

  2016年,在对市安监局原副局长谢某的纪律审查中,李锦辉先对其进行谈话函询。在掌握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且与他人串供后,李锦辉另辟蹊径,从其下属的问题入手迂回调查。最终,谢某主动交代其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,并被移送司法机关。

  “他总能发挥执纪审查治本功能。”案发单位这样评价他。执纪审查中,李锦辉总是能一针见血地发现存在的问题,并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对症整改。为解决项目建设主体监管乏力问题,近年来,在他的建议和督促下,相关部门制定了《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《萍乡市建设工程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》等制度,实现了查处一案、规范一域的效果。

  “作为纪检干部,心胸要更宽、党性要更强、律己要更严。”自进入纪检战线那天起,李锦辉就以这样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。

  他坚持把讲政治、守纪律摆在执纪审查的第一位。面对亲友的说情压力和当事人的利益诱惑,他坚持一身正气,不徇私情,从不收受他人钱物,从不以人情代替原则。

  2013年查处全市防洪工程串通投标案件中,一涉案公司老总钟某托人找到他,提出“如果处理上轻一点,会知恩图报”,但他铁面无私,依法追缴该公司涉案款物600多万元上缴国库。

  粉身碎骨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16年风雨兼程,甘苦自知,李锦辉怀着对纪检监察事业的挚爱,始终做维护纪律的忠诚卫士,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格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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